Saturday, September 25, 2010

草莓

上周两个好叔叔来看我,拿了四大袋子各种各样的水果,冰箱都装不下,还要当场先消灭一些后才勉强塞得下冰箱。
可上周都忙得脚打后脑勺,忘了吃,也没时间。今天终于算是有点闲下来,于是早上来报馆的时候就到冰箱里拿出来一盒蓝梅、一盒草莓,准备健康一天好心情,边打稿子边解馋~

大把大把地抓吃完了蓝梅,又把之前拔掉了绿帽子的红草莓们都放到大杯子里,灌了水泡着。妈妈说这样可以泡掉农药。受妈妈影响,小时候吃东西有洁癖。在那个不分餐的年月跟大伙儿吃饭,不想吃到别人的口水只有两种做法:一,所有菜都抢先挖角放到自己碗里,之后慢慢吃。二,饿着。

刚来岛国时,我还自带叉子勺子去食堂,也不嫌麻烦。集体夜宵在南洋的食堂里接水,我把那些绿色塑料杯子好一个擦。

后来不知道是哪天,就破了戒。照理说,就好像一辈子吃素的和尚如果突然间开始吃肉,总应该是有个很震撼的事件先发生。可我却完全想不起来什么大的分水岭性事件。就那么简单,突然间地,一下子,像变了个人似的,不再管这些那些,甚至别人的水也可以拿过来直接喝。

但有一个习惯,还算坚持了一段时间。那就是,用特定的牙刷刷草莓,因为草莓表面凸凹不平,农药和灰尘会在里面,而且有绒毛。这些都有害健康。

可就连这点健康的饮食习惯,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就放弃了。也是就那么,突然间地,不管那么多了。什么绒毛不绒毛的,懒得去想。

除了草莓,也有很多事情,曾经有着各种各样的习惯性的坚持,却突然因为各种各样想不起来也说不明白的原因,就从此放弃了。纵了自己,懒得去想。这其中,大概也包括道德的框框。

用水先泡着蔬菜水果,大概是唯一还遗留的习惯。

扯远了,说回刚才吃草莓。

看来,蓝梅的寿命比草莓要长。经过一周在冰箱里囤着,蓝梅一个个都还是饱实硬挺,草莓却一个个霜打了一样,有点蔫烂了,红里透黑。

我突然间觉得某种感觉特别熟悉,就使劲搜索记忆,生怕思绪掉了线。就好像脑子里一个抽屉突然被打开,发现里面好多宝贝,每一个拿出来都叫得出名字。一整片的记忆死水,突然起了涟漪,终致沸腾。

小学有一段时间,夏天里,妈妈天天给我做砂糖冰草莓。最开始是因为我嫌草莓不够甜,妈妈就加糖给我。后来我嫌不够冷,妈妈又先冰镇了草莓之后,再加糖。后来我又嫌一边读书一边手里拿草莓,湿了手老去擦,不方便,妈妈又将草莓用勺子打碎,再加糖冰镇给我吃。后来我太爱吃,妈妈又每天早上将捣碎的草莓,加了糖,放些冰沙,一统倒入塑料水瓶里,放到书包后面两侧的网袋里,给我带去上学,可以喝一上午,冰凉甜美。

这也就是独生子女的年代才能发生的荒唐事,妈妈要这么伺候着闺女。

这些事情,照理应是不曾忘记,永世难忘的,可我竟然直到刚才看到有点烂的草莓想捣碎的时候,才突然想起这些事。不过现在想起来了,倒真的说明确实永世难忘。

这几年回家,自家园子里种的草莓,不多,也当然是不舍得捣碎来吃。总觉得,虽然自己种的不敌超市里的那些光鲜硕大,但物以稀为贵。家里的这些红彤彤的小草莓,看着一个个都营养不良,却煞是可爱。轻轻一碰,它们就从枝干上掉下来。经常是有一两个小洞的,爸爸说,那是被蜗牛先啃了一口。

这些家自种的草莓,因为精贵得很,吃是要排先后的。爸爸说,蜗牛排第一,因为控制不了。蜗牛以后,就是我,然后是我妈,最后再是他。

这也就是独生子女的年代才有的荒唐家规吧。

5 comments:

  1. 让你爸妈生个弟弟起名蜗牛: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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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hahah, finally can leave comments!
    the 分水岭 could be OBS what do u think =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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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弟弟,你的留言有点欠扁啊. 你自己想吃就直说哈~ ;)

    科,你说得有道理呢!!!经你这么一讲,我想了想,觉得好像还真是!还记得当时就拿那马六甲的近岸海水洗饭盒....啊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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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我从obs回来以后一连喝了9年自来水……最近才不喝了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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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呵呵,写得好有趣啊。前阵子有人讲座旧社会的女子家庭地位,想想我们这些独生女,简直是不得了。还有人讲现在的孝子,孝女都是看爹妈怎样"孝"自己的儿女- -#
    阿科,我现在还在喝自来水呢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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